第三检察部
一、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,对刑事判决、裁定执行、强制医疗执行、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,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,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,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。
二、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案件,承办相关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,负责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。
主任:苏畅